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广州歌舞团)成立五十周年
院庆画册、展览室设计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6月29日)
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广州歌舞团)成立五十周年院庆画册、展览室设计制作采购项目”进行内部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GZDD-ZFCG2015030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广州歌舞团)成立五十周年院庆画册、展览室设计制作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内部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48.0000万元
5.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一家服务单位为本项目提供画册、展览室设计制作服务。本项目不设分包,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6.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须为设计制作类广告公司;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报名时,授权代表人须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采购代理机构只对完整提交下列资料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及2015年03月至2015年05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
备注:
(1)
授权代表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2)
上述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3)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06月29日至2015年07月13日期间(9:3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309室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
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9.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函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07月14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1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7月1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13.
投标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020-
86237725
联系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后山区中座201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20-83887155、83867507
传
真:020-8388715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八号之三逸雅居中堂三楼
邮
编:510050
广州歌舞剧院有限公司
广州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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