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星》荣获第六届“广州文艺奖”宣传文化精品奖

(2008年8月22日)

 

    第六届“广州文艺奖”8月21日在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颁奖晚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苏志佳等市领导,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顾作义、省文化厅副厅长景李虎等省有关部门领导,以及省、市、区宣传文化部门代表、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文艺家代表、特邀嘉宾等共约2000人出席了这次盛会。

    “广州文艺奖”于1995年经广州市委、市政府批准设立,是广州市为完善文艺创作生产机制,促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推动全市文化艺术事业进一步繁荣而设立的文化艺术最高奖项。该奖项每2年一届,迄今已举办六届,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近5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并已成为广州市宣传文化事业的一个知名品牌。

    本届“广州文艺奖”经广泛征集后,初步筛选出各类参评作品1300多项。经过由市文联各协会组成的第六届“广州文艺奖”初评组委会进行的初评,及由各门类专家学者和市宣传文化部门有关主管领导组成的第六届“广州文艺奖”评选委员会的终审,最后评出《永远的和谐———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获“广州市宣传文化特别奖”,广州歌舞团创作演出的音乐剧《星》等7项作品获“广州市宣传文化精品奖”,话剧《南越王》等12项作品获“广州文艺奖”一等奖,水上民歌《沙田新话》等24项作品获“广州文艺奖”二等奖,报告文学《南国有诗人》等45项作品获“广州文艺奖”三等奖。另外,广州市文化局、广州市文联、广州电视台、广州人民广播电台、番禺区委宣传部等5个单位荣获本届“广州文艺奖”组织奖。

    颁奖仪式上,广州市副市长徐志彪宣读了《中共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颁发第六届“广州文艺奖”的决定》,省、市领导分别上台为获得“广州市宣传文化特别奖”、“广州市宣传文化精品奖”、第六届“广州文艺奖”一等奖和组织奖的获奖代表颁奖。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晓玲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她总结了2006年以来广州市文艺创作的主要成果,充分肯定了广大文艺家们为繁荣广州的文艺舞台和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勉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新一轮解放思想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参与全省“首善之区”建设;进一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再接再厉,多出精品,为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扎实推进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新时期广州文化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颁奖仪式结束后由广州歌舞团汇报演出该团新创作的音乐舞蹈《岭南行走》。该作品以岭南地域文化元素为创作依据,把人们印象中最经典的广东音乐、传统建筑、民间艺术等重新组合,构成若干节目片段,博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获奖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小丹与获奖单位代表合影

广州歌舞团演出新创音乐舞蹈《岭南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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